因为一个赵明福事件,除了使到纳吉上任百日所难得上升的民调一夜归零以外,也暴露出大马皇家警察在人民的公信力几乎已经到了荡然无存的境界。
无论如何,还是不得不佩服这个国内的合法暴力机构,在赵明福事件还在发酵,民怨持续升温的情况下,还那么有勇气在本身的官方网站设立民调。结果不出所料,几乎每一道问题,不满国内治安问题,以及警方表现的人民都超过90%。
这民调结果跟我们现实社会中,在大街小巷住宅区看到居民自己聘雇保安人员和设立栏杆的情况,可谓极为贴切。我不知警方对于国内的这个特殊景象有没有特别感受。但倘若他们还是无动于衷,没有因此感到特别丢脸和羞耻,看来真得是没救了。
这种国内奇景对国内警方根本是天大的讽刺,显示人民对他们的失望已经到了极点,更证明了他们在维持人民家居安危方面,根本就是完全的缺席,和陷入真空。纳税人民所聘雇的合法暴力单位无法发挥功能,人民最终必须像华社支柱独中拿第二个教育税一样,也必须在治安管理方面缴付第二个治安税。
除了移民厅以外,警方是另一个在贪污滥权方面,给予人民最坏印象的政府公共机关。更要命的是,在国内的法令底下,警方享有巨大的权利,以方便他们执行调查任务。所以这个合法的暴力单位,一旦作出不合法的事情,其结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近年来上千名嫌疑犯在警方扣留期间暴毙死亡就是一例。一个平民涉及谋杀案件,必须面对绞刑的严惩。可是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闹出人命,在法令和实际调查工作的运作下,却拥有许多黑箱作业的黑暗面,让他们逃过法律的制裁。
当然,也有一种比较极端的想法,认为在国家治安问题严重不稳定时,大马警察像一些国家的警察那样,动用死刑搞定嫌疑犯杀一儆百也是一个不错的上策。无论如何,这种极端的做法还是有违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即一个人在被裁定犯罪之前都是无辜的。就算警方动用死刑时,可能真得搞定了一些罪有应得者,但是这种无限的动用私刑权利,最终将会被滥用,进而让更多无辜者受害。
虽然很多人还是认为纳吉应该设立独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来调查赵明福的死因,但是我却持保留看法。试回溯一下2005年的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以及2007年的林甘门风波,若掌握实权的执政单位没有改革决心,再独立的皇家调查委员会也不能做什么,最终都是以虎头蛇尾收场。
反之,若要真得一劳永逸改善国内的治安,重新挽回民众对政府机关的信心,还是必须从警方本身着手。警方必须采纳2005年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所提呈的数项改革建议,尤其是支持独立警方投诉及违例行为独立委员会(IPCMC)的设立,使到警察的工作执行能够更为透明化,并受到有效的监督。
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祭出藤条而忘了萝卜。很多人还不知道,其中一个属于赤贫线范围内的职业就是警方。由于基本薪金微薄,我们很难预期一个拥有巨大权利的警察,能够抵挡得住许多外在的诱惑。
这次的赵明福事件,在在考验着我国警方的独立及专业程度。在第一阶段,由于当局没有第一时间至少24小时扣留之前参与盘问赵明福的肃贪局官员,此举已经引起各方的争议。若接下来的证据和口供调查报告还是无法给予公众一个有力的交代,此风波肯定将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辣手杂志)

5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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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5, 2009 在 6:52 下午
吾説八道
在日本一位警察的薪金是和大学生没有两样。少是少了一点,但,宗教教育很強的民族不会如此的爱贪污,我想这个民族是因为根本生活习惯出了问题。
八月 31, 2009 在 12:26 上午
匿名
马华公会?解散好了。
都是一堆粪,为利益,为权益而争。
都是废人,没为公益办事的政党。
1:挺老翁的(找好处)步步高升!
2:挺CD蔡的(找机会)东山再起!
3:假中立的 (等时机)趁火打劫!
华人们!真正为华人社会的还有很多社团,只有付出,没问回报。
放下为利为权的政党,加入华人社团为民服务,不是更好吗?
吵,闹,挺,争等的党员真的为华社吗?在位的党员为华社争起到平等吗?好天真的马华党员们,你们都是一堆为利为权的人的牺牲品。
九月 6, 2009 在 10:01 下午
某人
(个人意见)
如果说大马全部警察还值得信赖,那就代表小偷也可以当警察了。
政府那些人至今都还没找出杀赵明福的凶手,又不肯去请外人来帮忙。
到最终,还不是为了面子,不愿服输,自以为是!
我已经有些不爽那些政府部的,马华公会的人了!
九月 8, 2009 在 1:00 下午
kentatt
Hi! I’m Benjamin Lai junior from UM. If I have not mistaken, Benjamin introduced you to me many years ago. I think you can’t remember me too.
Anyway, I created my new blog and wrote my 1st article.
初出茅庐,开笔之作,以文会友,敬请赐教! http://www.lowkentatt.blogspot.com/
Best regards,
Ken
九月 12, 2009 在 4:21 下午
ninja2
若要真得一劳永逸改善国内的治安,重新挽回民众对政府机关的信心,还是必须从警方本身着手…
不完全对, 警方是施法,犯罪的是人民,没有大马人民, 就不需要警察!
向人民着手才对,,,,
独立委员会(IPCMC)不能的设立的! 警察不需要警察抓。。更不能听从非警察身份管制。